其实我国互联网刚发展那会,网友线下见面都是十分谨慎的,即使线上聊得再好,没有面对面见过面,没有直接接触过这人,实际上还只算个陌生人,谁也不能事先保证对方的人品。但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,网络交友已是非常普遍的事情,然而总有一部分人是缺乏警惕的,模糊了人与人之间的界限,也因此引发了诸多事件。不可否认的是,在我国,男性X放纵要高于女性,即使是传统男性,也不太可能排斥男性与多人发生过关系的情况,但如果是女性与多人有过亲密关系,就会反感,给出各种词汇的评价,而迷J案频频发生,也是出于这种原因。
2017年,时年21岁的赵小姐在网络上认识了一个风趣幽默的男网友李某,两人相谈甚欢,聊得很来,赵小姐对对方的印象不错,同年8月,李某约赵小姐线下见面,想要请她吃饭,由于两人是同城,所以赵小姐欣然赴约,对李某的外貌评价也是不错的,毫无防备地坐上了李某的车,李某则“体贴”的递给了赵小姐一瓶椰子汁。但实际上,李某在椰子汁投入了催情药,很快,赵小姐就陷入了昏迷。等赵小姐再次醒来已是第二天凌晨,独自躺在酒店的房间里,赵小姐只觉得一阵寒意袭来……至2018年1月李某落入法网,已先后有3名与李某相谈甚欢、同意线下见面的女孩被李某下药得逞,被捕后,李某还辩称自己往椰汁里下催情药,只是好奇被下药后有啥反应。一开始,李某的确是对该类药物感到好奇,并且为了试验迷药的效力,还给自己的妻子下药,事后李某称这是情趣,从而蒙混过关,然后开始通过网络寻找目标,虽然李某长得人模人样,与女网友们侃侃而谈,但与女网友初次见面,李某都会装作体贴的拿出饮料给对方喝,令自己一次次得逞,构成犯罪。在李某的手机里,警方还找到了多张李某作案时拍的照片和几段不雅视频。
经查明,李某是从微商那购买到了催情药,从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,李某至少购买了五次,然后四次向女网友下药,与其中三人发生了不该发生的关系,据微商供述,此类药能使人迷幻昏睡、断片记忆。而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,QJ罪是指违背被害人的意愿,采用暴力、威胁、伤害或其他手段,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。迷J的手段属于该罪的其他手段,具有强制性。在司法实践中,是否违背妇女意志,不应只从表面上看妇女有无反抗、拒绝的表示,还应考虑妇女是否能够反抗、是否知道反抗、是否敢于反抗等情况。QJ多人多次的,以QJ人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,QJ次数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。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,犯QJ罪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情节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法院审理该案后,依法判处了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1年,剥夺政治权利一年。
值得一提的是,在司法实践中,贩卖迷药的微商如果明知犯罪嫌疑人购买迷药是为了QJ妇女,但仍向其出售迷药,虽然没有直接对被害人实施不法侵害,同样也可能涉嫌QJ罪,属于共同犯罪,系起辅助作用的从犯,还可能涉嫌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。而在迷J案件中,以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的案件,一般还是属于情节偏轻的范畴,湖北云梦曾侦破过一起迷J案,受害女性仅有13岁,事后不慎怀孕,经过侦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:42岁的陈某,继而打掉了一个网络贩卖毒品犯罪团伙。该犯罪团伙在网上搭建一个专门贩卖所谓迷药的平台,五个月内卖出了毒品2678次,货物总价值为107万元,发往全国,而购买者不仅仅是用于迷J,还有自杀、杀人等,而该犯罪团伙即使知道购买者用来干什么,也不会加以劝阻,并且该网络贩卖毒品犯罪团伙中,年龄最大的犯罪者也只有27岁,最小的才17岁。这些犯罪者在成长过程中并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引导,继而踏上了犯罪的道路。
而对于投放异物的行为,应当予以打击,即使购买者买到了假药,又或者是被及时发现,没有造成很大的危害,但他主观上是存在恶意,是想要犯罪的。同样,在见网友这件事上,也应该保持谨慎,虽然互联网发展迅速,网络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,但在互联网搭建的虚拟世界,充斥着大量虚假的东西,也掩盖了屏幕那端的恶意。